## 一、前言
心生有二因缘:有从实而生,有从不实而生。如梦中所见,如水中月,如夜见杌树谓为人,如是名从不实中能令心生。是缘不定,不应言心生有故便是有。若心生因缘故有,更不应求实有。如眼见水中月,心生谓是月;若从心生便是月者,则无复真月。
──大智度论 (卷十二) 初序品中檀波罗蜜法施义
南山三观的内容比较深,所以我们把它放到附录来学习。这个部分分为两大段:第一段是前言,第二段是正明。首先看前言。为什么要安立前言呢?因为要先导正一般世间人常有的一种错误观念:眼见为凭。认为眼睛看到的、耳朵听到的、只要是六根能够接触到的境界,就是真实的。一般喜好科学的人,更会有这样的观念。认为科学仪器测量得到、分析出来、眼睛看得到、六根感觉得到的,都是真实的。实际上以佛法看来,这样的看法,才真的是虚妄。
道理何在呢?如文中说的:心生有二因缘。我们的心要生起,一定要假借因缘。而生起心的活动,又有两种不同的因缘。
第一种:有从实而生。依止实法,真实存在的法而生起。例如我们看到杯子、灯、佛桌等等,都是由我们的业力,真实显现的,所以我们能够真实地受用它,从而产生种种心的作用,这是从实法而生起的。
第二种:有从不实而生。从不实的法生起。如梦中所见,梦中看到的山河大地、男人、女人,这一切一切的境界,其实都只是我们的第六意识所幻现出来的影像而已。梦醒之后,这些境界就全都不见了。虽然我们的第六识,确实也缘着这些幻境而生起活动,但这都是由不实的法而生心的活动,梦中的境界都是不真实的。
如水中月,真月在天上,水中的月亮只是个倒影而已,这是不真实的。如夜见杌树谓为人,“杌树”就是枯木,在黑暗中因为看不清,所以看到干枯的树木,以为是个人,或者以为是鬼,而实际上这只是一棵树。虽然树是真实的,但我们的第六识所产生“人、鬼”的虚幻影像,却是我们自己强加、不真实的想法,所以这也是依不实之法而生的心。
如是名从不实中,能令心生。由此可见,从不真实的法中,一样能令心,生起了别的作用。所以“是缘不定”,能够为我们所缘的境界,不一定就是实法,也可能是虚妄的幻法,像梦境、水中月一般。所以“不应言心生有故便是有”,不能武断地说,只要是心能够缘虑、能使心生起了别、感知的境界,就是真实存在的。这些都是很明显的例子。
世间人总是执着地认为,五官能见、仪器能侦测到的境界,就是实有的。实际上这只是一种颠倒妄想。且不说佛法,单从科学本身来说,科学的理论,也是在不断不断地更新。现代的高等物理,已经修正了很多过去传统物理学的观念。而当时的人看来,那些明明是亲眼所见的境界,怎么会有错?但现代的高等物理学发现,很多观察到的现象,只是在某些条件下,所呈现出的状态而已,它并不永远是这样的,只是因为过去科技不够发达,所以大家只能看到那种条件下的状态而已。例如现在公认的量子力学、相对论等等,不仅修正了古典物理学所认为的“真理”(那都是过去透过感官认知,并且经过重复的实验,证明了其正确性的理论),也同时印证了过去被认为是“迷信”的佛法,反而不可思议地更接近于近代物理学的尖端理论。
例如唯识学常用“一水四见”的例子:我们看到的水,饿鬼看来却是猛火,天人看到的是琉璃,而鱼看到水,如空气一般。可见所谓的水,这个我们完全可以看到、摸到、尝到、感受到的、如此真实的境界,实际上也只是个幻境而已,它是不真实的。
所以不是看得到、感受得到的,就一定真实。“若心生因缘故有”,如果我们认为,只要是心能够攀缘到的境界,就是实有的,那么“更不应求实有”,我们就无法见到这些境界的本来面目了。“如眼见水中月,心生谓是月。若从心生便是月者,则无复真月。”如果我们眼睛见到的水中月,就认为它是真月,那我们就永远都见不到真正的月亮了。因为我们把它当作真实的境界,自然就不会想再去寻找所谓“真实”之法,所以我们也就永远见不到真正的月了。
就像桌子,我们看它是如此真实,可以看到、触摸到,甚至敲打它,还会发出声音。但佛陀告诉我们,它只是五尘(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)的幻境所组成的境界,它是不真实的。我们若将这些虚诳境执以为实,那不仅会受骗,更严重的,“则无复真月”,对于真实法的存在,就无从了知了。常常这样思维观察,可以破除我们的坚固执着,对于修空观也会有帮助。
所以眼见不足为凭,六根攀缘六尘,生起六识,所得来的影像,就只是个影像而已,都不足以为凭,因为它们都只是幻象。当然这样讲,或许证据还不充足。所以第二段接着正式说明,以佛法的观点来看,世间人认为真实的世界,为什么它的自性不可得、是不真实的呢?以下分三段来说明。第一段,性空观;第二段,相空观;第三段,唯识观。
## 二、正明
(一)性空观:
成实论假名相品所立之三假,即:
因成假:一切有为法乃因缘所成,故称为假。
相续假:众生心识念念相续,前念既灭,后念复生。了此相续,本无实体,故称为假。
相待假:一切诸法各有对待,如对长说短、对短说长、对无说有、对有说无,大小、多少、强弱亦复如是。
──《佛光大辞典》
问曰:“若舍恶行善,是为持戒。云何言罪、不罪不可得?”
答曰:“非谓邪见粗心言不可得也。若深入诸法相,行空三昧,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。罪无故,不罪亦不可得。复次众生不可得故,杀罪亦不可得。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。何以故?以有杀罪故则有戒;若无杀罪则亦无戒。”
──《大智度论》(卷十四) 释初品中赞尸罗波罗蜜之余
性空观是小乘人的观法,以天台来说,属于藏教三乘人的观法。主要是透过无常的角度,来契入空性。如《别译杂阿含经》所述:
“色是无常,无常故苦,苦即无我。若无有我,则无我所,如是知实正慧观察,受、想、行、识,亦复如是。”
因为一切法都是无常生灭的,所以本质是苦。既然是苦,谁愿意让自己处于苦中呢?可见都是被动承受的,哪有一个能真正主宰一切的“我”可得!因此建立“无我”的正见,这是性空观的主要概念。
“成实论假名相品所立之三假,即一、因成假,一切之有为法乃因缘所成,故称为假。”
在《成实论》的《假名相品》中提到,一切法都是虚妄不实的,这种虚妄不实的假法,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观察:第一个是因成假,世间的一切有为法都是因缘和合而成的,当因缘结束,这个法就分离、消失了,所以它是不真实的,故称为假。
比如车子,我们会觉得它是一个有真实性的主体,是一个实法。但是仔细去观察,所谓的“车子”,只是由外壳、引擎、汽油、四个轮子,以及各式各样的零件所组合成的。外壳本身不是车子,里面的零件、轮子,乃至任何一个部件也都不是车子。因为所谓的“车子”,应该具有运载的功能,能够运载我们从一个地方,到另一个地方去。而任何一个零件,都不能独立完成这个功能。所以任何一个零件,都不是“车子”这个法。只是组合起来,构成这个暂时的假法,称之为“车子”。所以“车子”这个法本身,是没有真实性的。
再以佛桌为例,佛桌有它的形状、颜色,这是色尘;敲起来会发出声音,这是声尘;有木头的味道,这是香尘;若用舌头去舔,会有木头的味道,这是味尘。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的组合,构成“佛桌”这个法。实际上也就是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五尘,因缘和合,暂时组合在一起,所成就的假法,称之为“佛桌”。当这些因缘中的任何一个因缘失去时,它就不再是“佛桌”了,这是以外境为例来说明。
再来观察我们的五蕴身心。我们总觉得,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这五蕴中,有个恒常住、不变异、具有主宰性的“我”存在。但是从因成假的角度观察,事实上这只是一种错觉,像龟毛、兔角一样,是不存在的。
先观察色蕴,它本身就是无常变化的。细胞在不断地更新变化,身体也在不断地新陈代谢,这都是我们无法主导、无法控制的,所以这当中并没有一个“我”的存在。
再观察受蕴。在我们身心当中,乐受、苦受、不苦不乐的舍受,不断地交替变化着。早上天气很冷,生起苦受,中午到外面晒太阳很温暖,又变成乐受。即使是前一秒和后一秒的感受,也在不断地变化中,所以受也是无常的。既然是无常,也就没有一个恒常存在的“我”住在里面。
再观察想蕴,想就是取相。当我们内心缘着境界的时候,会不断地在境界上安立种种名言,这是灯,这是桌子,这是麦克风,这是佛像……这种种语言文字的名言,都是想蕴的作用。由于心不断地攀缘外境,也就在境界上,不断地安立种种名言分别,所以想蕴也是无常的,也没有一个“我”的存在。
再观察行蕴。行蕴就是造作,内心生起的种种善、恶、无记的念头,都属于行蕴。早上起来心情不错,过一会儿心情又不太好了,吃过早饭,心情又变好了……我们的情绪,就这样不断不断地变化着,所以行蕴也是在不断的变化中,而且它是剎那刹那的生灭,变化得非常快速,只是我们凡夫的心粗,觉察不到而已,因此行蕴——我们的情绪念头中,也没有一个“我”的存在。
再观察识蕴。以第六意识来看,我们能够不断地观察境界、不断地思惟,感觉第六意识好像是一个连续的状态。实际上,这都是由阿赖耶识中第六识的种子起现行,显现为识蕴生起的作用、照了境界。但是这些种子一起现行,马上就消失,再起现行,再消失……不断地成熟、消亡,生灭速度非常快。正因为非常快速,所以我们会感觉它是恒常住的、连续的状态。就像电影画面其实是由一格一格的影像组成,但因为放映时,更换的频率非常快,造成了视觉上的错觉,以为是连续的画面。而有禅定的人,就能看到第六识的活动,就像念珠一样,一颗一颗的,剎那剎那的生灭。而前五识的活动更是无常,一下子耳识听听车子的声音,一下子眼识看看对面的来人……更是剎那变异着。所以识蕴也是无常生灭的,这当中也没有一个“我”的存在。
既然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都是无常生灭的,所以五蕴当中的这个“我”,根本不可得。我们认为有一个能够讲话、能够思惟、能够知冷知热的“我”,其实那只是把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的作用组合起来,虚构了一个“我”的概念而已,就像看到干枯的树木,以为是个人,或者以为是鬼,这个“人、鬼”的概念,就只是虚构的。
所以不管外境也好,内在的五蕴身心也好,都是因缘假合,真实性不可得的,这当中的“我”都是不存在的。
关于因成假,在《大智度论》中举了一个譬喻:有一个老和尚,他的一些在家弟子,对他供养非常丰厚。但是有一天,老和尚死了,他的出家弟子们想:师父在世的时候,我们可以得到很多丰厚的供养,现在师父死了,居士们恐怕就不供养了。怎么办呢?于是他们就用枕头和棉被,铺在老和尚睡的床铺上,让它看起来好像是一个人躺在那里一样。
若有人来找老和尚,弟子们就跟他说,老和尚在房间里。在哪儿呢?弟子们也不好说谎话,就说:你没看到那个棉被、枕头吗?居士一看,以为那是老和尚在里面,就继续供养老和尚。这样一天天过去了,都没有被发现。
直到有一天,来了一个有智慧的人,他问老和尚在哪儿,弟子们就说:你没看到那个枕头和棉被吗?于是这人说:我不是问枕头和棉被,我问老和尚!结果这谎话就说不下去了。
故事中所谓的老和尚,只是棉被、枕头等等和合在一起,构成一个虚妄的老和尚的影像。同样,众生的我执,就是在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当中,虚构出了一个“我”的虚像。尤其大部分人都执着这个能够了别的识蕴是我,但是透过佛法的观察,五蕴都是无常的,五蕴当中的这个“我”,其实是不可得的。这就是因成假。
“众生心识念念相续,前念既灭,后念复生。了此相续,本无实体,故称为假。”
这是第二相续假。因成假更多是约着空间来说,一切法是因缘和合而成的。而相续假,主要是约着时间来看,随着时间的迁流,一切法都在不断的生灭中。众生的心识,也是不断地生灭。第六识不容易观察,我们就先观察前五识。一会儿眼识攀缘台灯、一会儿眼识暂时不作用,改成耳识攀缘佛号……前五识是不断地在生生灭灭。第六意识也是一样,不断地起着种种念头,念念相续,前念既灭,后念接着生起,就像念珠一样,一颗一颗地划过去。
透过无常的观察,“了此相续,本无实体”,我们就可以了知,表面上看起来,这个心识的活动是相续的,我们会认为在这个相续的活动里面,有个“我”的存在。但事实上“本无实体”,所谓的“我”,应该是恒常住、不变异的;而这个心识,却一直不断不断地生灭,它不是一个恒常住、不变异的法,所以这个“我”的实体是了不可得的,故称为假,这就是相续假。
如果我们在静坐中,观察自己的念头,会发现我们的念头,就像《金刚经》所说的:“过去心不可得,现在心不可得,未来心不可得。”念头实际上一直不断地生生灭灭,而在这生生灭灭的念头中,根本找不到一个恒常住、不变异的“我”。我们要常常练习在静坐中,乃至日常生活中,去看自己的念头,慢慢的,对于无常就会有愈来愈深刻的体会。
“一切诸法各有对待,如对长说短,对短说长,对无说有,对有说无,大小、多少、强弱亦复如是。”这是第三个相待假。前面的因成假、相续假,都还是缘着有实体的法,来分析它是不真实的。而相待假,完全是种概念,它所分析的法,可能就是没有实体的。一切法都是相对待而安立的,因为有长才会有短,有无才会说有,有大才有小,有多才有少,有强才有弱……前面是破我执,这里可以说是小乘人破其法执。
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常常会有种种分别,善、恶、美、丑、好、坏。而往往正因为有这些分别,使得我们的内心不得自在。因为我们总是认为这些法有真实性,而活在这些虚妄的标准上。为了达到这些标准,不断地追求,因此一直活得很辛苦。若以佛法来观察会发现,这些追求是没有意义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善、恶、美、丑……这一切的标准,都是相对待而生的,而且这些对待,只是众生名言习气而已。比如唐朝人画的美女都是胖胖的,现代人很少有人会觉得美,但唐朝人却觉得美,这就是相对待,因为那个时代人,审美观就是那样子。很多事情也是一样,好与坏都是相对待而安立的。当我们了解到相待假的时候,内心就会很轻松,不再被外在的价值观所束缚。
“问曰:若舍恶行善,是为持戒,云何言‘罪、不罪不可得’?”
如果说要舍恶,不做杀、盗、淫、妄的事情;行善,修持种种的善法,这样才算是持戒,且佛陀说持戒是善法,那么为什么又说罪与不罪不可得呢?佛陀说造恶业,会结罪业,持戒之后,身心清净,可以达到不罪,但为什么又说罪与不罪的真实性不可得呢?
“非谓邪见粗心言不可得也。若深入诸法相,行空三昧,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,罪无故,不罪亦不可得。”
先破斥世间人的断灭见。世间人内心粗重,看到经典里讲“不可得”,就把它当作是什么都没有,这是错误的。佛法里常常讲空、无,但若将这个“空、无”和“没有”划等号,是绝对的错误。它不是邪见粗心的人所认为的那种,什么都没有的“无”,而是要深入诸法的法相,行空三昧,这时以般若的甚深智慧眼来观察,了知罪不可得。
这要怎么理解呢?从因成假的角度来说,例如某甲杀了一只鸡,就缘起法来说,这是一个罪业,他会因此堕入三恶道,这个因果是真实不虚的;但是就诸法的自性来看,一切法都是不可得的。为什么呢?因为所谓杀鸡这个罪业,是由某甲的手、刀,还有鸡,以及杀心、杀害的动作,这些法和合在一起才能构成。
那手有没有罪?当然没有。手怎么会有罪呢?刀有没有罪?刀子若不杀鸡,可以拿来切菜,所以刀子也不会有罪。鸡,当然更没罪。这些法中都没有“罪”的存在,可见,所谓的罪,只是众法和合,假名为罪,实际上罪不可得,这是从因成假的角度来观察。
再从相续假的角度来观察,造罪是由这念心,因为起了贪染心,想要吃鸡肉,所以就杀鸡。那我们观察,能够起贪染心的这个第六意识,从相续假的角度来看,它念念迁流,念念生灭,在这样的无常生灭当中,并没有一个真实的“我”存在。
所以经典上说:“无有做者,无有受者”。能杀鸡的这个“做者”,没有真实性可得。虽然有个因缘假合的五蕴的个体存在,但其中的这个“我”的真实性不可得。无有受者,是指因为杀鸡,未来要受三恶道果报的那个五蕴身心,也是一个假合体。只是因为过去业力的牵引,所以它显现三恶道的五蕴,受三恶道的痛苦。但这个五蕴身心当中,并没有一个真实的“我”可得。所以从相续假的观点来看,能够造罪的这念心,事实上也是念念生灭,无常变化,所以没有真实性可得。
既然能够造罪的这念心都不可得了,那由心所创造出来的罪业,当然也不可得。因为罪业是由这念心所创造出来的,心就本质不可得,当然罪也是一样,就本质来说也是不可得的。
但我们反复强调,所谓不可得,不是没有。不是说杀鸡就没有罪,而是说这个罪,没有其真实的自性可得。知道罪性不可得,忏悔时才会有更大的力量。因为若认为罪有真实性,那么要破除这个罪,必须硬碰硬,就比较困难了。所以在忏悔时,要以般若智慧,观察罪没有真实性,这样,在忏悔罪业的时候就相对容易了。
所以“慧眼观故,罪不可得。罪无故,不罪亦不可得”,这是就相待假来看,因为有“罪”,才有“不罪”,有善才有恶,有黑暗才有光明,如果没有黑暗,怎么会有光明呢?所以同样的,用慧眼观察罪不可得,那相对的,不罪也就不可得。既然罪不可得,所以“不罪”,也就是因为持戒,所生的种种功德,也就不可得。明白了这个道理,我们再来持戒、修种种善法时,观察三轮体空,与自性相应时,就会产生很大的功德。
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例子去观察,以布施为例,观察能布施的我、所布施的对象,以及布施的物品,都是没有真实性的,那么这三个法和合在一起,构成所谓布施的功德,当然也就没有真实性,也是不可得的。所以一方面,观察罪不可得,可以帮助我们修忏;另一方面,观察不罪不可得,可以帮助我们在修功德的时候,生起三轮体空的智慧。这都是透过“三假”的分析而来的。当然,相空观、唯识观,也可以用这种方式来观察。这是第一种观察的角度。
“复次众生不可得故。杀罪亦不可得。罪不可得故,戒亦不可得。何以故?以有杀罪故则有戒;若无杀罪,则亦无戒。”
因为众生是由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五蕴所构成的,其真实性不可得。而杀罪是由众生所造,众生本身都没有真实性,所以由众生所造的杀罪,也就没有真实性,是不可得的。既然罪不可得,那么戒也不可得。为什么呢?因为有罪,才有戒法。正因为众生会犯杀罪,所以佛陀才慈悲制定不杀生戒,如果罪本身没有真实性,那么为了防止犯罪而制定的戒法,自然也就没有真实性了,这是以相待假观察罪、戒皆不可得之理。
上述以“三假”来说明,不管行善也好,造恶业也好,能造作的众生不可得,所造的善、恶业,真实性也不可得。
所以,当妄念生起,想造罪的时候,就要以“三假”的智慧,观察这念妄心是不真实的。既然是不真实的法,那为什么还要攀缘它、执着它呢?
例如我们若因贪婪心想造罪,就观察这念贪婪心,只是由根、尘、识和合所形成的一个假法,它既然是不真实的,那我们执着这念贪婪心,又有什么意义呢?就像一个人梦里赚了一百万,醒来之后绝不会因此而兴高采烈。同样的道理,现实世界也是虚妄不实的,我们心识的流动,也是虚妄不实的,何必去执着它呢?
修善法时也观察“三假”。观能够造作的我、所造作的善法,都是不可得的。所以我们虽然努力地修善法,但是不要执着功德相,不要认为我有功德。否则,所造的就只是一些人天有漏的业。若因此产生骄慢心,那就更不好了。
这一部分是透过问答来告诉我们,怎样将“三假”的观法,运用到实际的修行中去。后面的相空观、唯识观也可以参照这样的方式去运作。